张心富律师

  • 执业资质:1370120**********

  •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毒品犯罪民间借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旅游遇天灾,损失谁来赔?

发布者:张心富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消费权益 |15070人看过

旅游遇天灾,损失谁来赔?

济南旅行社责任险统保项目投保率不足3成

日前,北方多地降暴雨,为外出旅游人士带来了不少烦恼。尤其是在北京、河北等地游玩的人,更是由于该原因而滞留,济南也有不少游客碰到了这类情况。由此产生的旅行社救援费用、行程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谁来赔付、怎么赔付,成为了一个新问题。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如果旅行社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统保项目),将能获得赔偿,此次野三坡事件中,济南就有5家旅行社可获赔。但是,如果旅行社投保的是普通的旅行社责任险,将无法获得赔偿。

统保项目:济南5家旅行社可获赔

“原以为省了一年的保费,不想这一下就搭进去好几年的。”济南一家旅行社负责人直喊“后悔”。该旅行社日前曾组织游客到河北野三坡游玩,结果旅行团遇到暴雨、洪水,滞留在景区。旅行社共花费了2万余元进行救援,但因没有投保统保项目,无法获得赔偿,他们将自行承担这些费用。据了解,与这家旅行社同时在野三坡遇到暴雨的还有其他7家旅行社,其中有5家已经投保了统保项目,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由于提交材料等原因,具体赔偿数额暂未确定。
2010年,在保监会支持下,国家旅游局和江泰保险经纪公司携手推出了“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这是第一个行业性的全国性旅责险统保项目。据了解,该统保项目是旅行社责任险的一种,是国家旅游局目前重点推广的保险产品,主要由人保、太平洋、平安、太平、大地、人寿6家公司承保。
据了解,统保项目基本险第六条“无责救助费用赔偿责任”中规定,保险期间内,旅行社在组织、接待旅游活动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及其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导致的事件,导致旅行社组织、接待的旅游者人身受到伤害的,旅行社履行救助义务而发生的合理、必要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此外,附加保险中针对旅程延误的保险,也将自然原因造成的延误涵盖在赔偿范围内。

江泰保险经纪公司济南分公司旅游保险部负责人杨青告诉记者,这次在野三坡事件中,已投保的5家旅行社就可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

市旅游局:年底前必须全部“统保”
济南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负责人姜先生告诉记者,现在旅游业中产生的赔偿主要有3大块,首先就是交通事故,这种情况所占的比例是最高的。同时,由于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老年人猝死情况发生的概率也逐渐增大,并且会越来越高。此外,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延误也呈现增长态势。普通的旅行社责任险均不包括这些项目,统保项目正适应了这些趋势,将前者不包括的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急性猝死等包含在内。
记者了解到,目前非出境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保费大约在每年3000元左右,而投保统保项目一年大约需要7000多元,后者是前者的两倍。如果含有出境项目,价格悬殊就更大。不过,二者的最高赔付额也相差较大,旅行社责任险的最高赔付额度为20万元,而统保项目的最高赔付额可达100万元。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保监局半年总结会上了解到,山东省统保项目投保率在75%左右。但是,济南市旅行社的投保率很低,只有29.65%,居全省倒数第二位,而一些沿海城市的投保率已经达到100%。姜先生说,6月底,市旅游局曾要求旅行社将到期的旅行社责任险转投为统保项目,但是目前进度较慢。9月初,市旅游局将再次召开会议,继续落实此事,如果旅行社到今年底还未完成转投,旅游局将对其通报批评。
旅行社责任险:不赔偿暴雨造成的损失
据了解,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旅行社必须购买旅行社责任险,期限一般为一年。该责任险是旅行社为自己投保,负责的是旅行社在经营中由于自己的责任应当承担的对游客的赔偿,包括人身赔偿和财产赔偿,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均为旅行社。
记者了解多家保险公司的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险条款发现,其基本险“责任免除”一项里都能找到类似的一句话: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地震、雷击、暴雨、洪水、海啸、火山爆发、地下火、龙卷风、暴风等自然灾害。基本险将自然等不可抗力完全排除在外,此次野三坡事件的起因正是暴雨、洪水。如果旅行社只选择投保基本险,此次事件可能要独自承担损失。记者了解到,不少旅行社为应付检查,只象征性地投保基本险,可是一旦出现事故,基本险往往不能帮助其分担损失。
一般情况下,附加险作为对基本险的补充,会兼顾细节方面。但是,记者在旅行社责任险的附加险中,并没有找到将自然原因造成的损失涵盖在内的险种,旅行社责任险的附加险一般包括旅程延误保险,通常特定指航班延误至少6小时;旅行取消保险;特殊旅游项目责任保险,主要涵盖游客参与的赛车、赛马、攀崖、滑翔、探险性漂流、潜水、滑雪、滑板、跳伞、热气球、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
旅游意外险:只针对人身意外
如果跟旅行社外出旅游,旅行社一般会推荐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这种意外险属于个人自愿险种,个人投保,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可以获得理赔,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游客个人,和旅行社没有任何关系,无论旅行社是否有赔偿责任,游客都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如果属于旅行社的责任,那么游客在获得了旅游意外保险的赔偿之后,依然可以向旅行社提起赔偿的要求。因为意外保险是游客自己购买的,和旅行社责任无关,不能够因为游客从意外险上获得了赔偿,就剥夺其向旅行社索赔的权利。当然,可以申请重复赔偿的仅限于人身损害的赔偿,一般也就是伤残的赔偿金。因为其他的损失都是处于补偿性质的,各种医疗费用、财产补偿都是有原始单据的,只能凭一份原始单据进行索赔。
平安保险山东分公司意健险部负责人曹艳玲告诉记者,旅游意外险主要为游客的意外伤亡、残疾、医疗提供保障,不过,她表示现在市民的保险意识并不强,“购买意外险的人不是特别多”。
【相关链接】
统保项目帮旅行社“减负”
2011年6月8日,淄博某旅行社组织21人华东五市“完美江南”双水乡五日游,游客乘坐大型普通客车与一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2死49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其中旅行社签约游客1死19伤。经无锡市公安局认定,小型普通客车应为事故负主要责任,大型普通客车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提出死亡赔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共计614542.5元(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旅行社投保的统保示范项目限额为每人每次事故50万元,死者家属提出的要求已经超出保险限额,为了转嫁风险,尽量降低旅行社损失,江泰保险经纪公司调处员多次与死者家属协商沟通,为死者家属提议起诉组团社与地接社共同承担上述损失,但因地接社的责任保险为统保示范项目外保险,地接社保险公司回复不接受调解,并声明如果想要赔偿就必须起诉,而调处员在与死者家属的多次沟通过程中,了解到死者家属并不想起诉,希望通过法院调解,地接社保险公司和死者家属对案件的处理态度一下让局面陷入被动。经过调处员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52万元。


(摘自于2012年8月1日济南时报第C04版财经、资讯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