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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心富律师
执业资质:1370120**********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毒品犯罪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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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张心富律师|时间:2018年08月09日|分类:合同纠纷 |55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李xx与被告莱芜市xx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朱应x、李琨x,以及第三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委托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5月2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7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xx委托代理人张心富,被告东方公司、朱应x、李琨x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孙志强,第三人广发银行的委托代理人隋瑜培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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