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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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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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员工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取证方式和技巧

作者:杨真律师时间:2018年04月08日分类:办案心得浏览:1180次举报

如今劳动争议的数量仍然居高不下,每一个企业都难免遇到一些劳动争议,而涉及到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往往是最严重的,因为员工在这事倾向于与企业算总账,把很多请求都一并提出。特别是在一些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往往会认为很冤,并经常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并列举用人单位的一个又一个罪状,有的主张双倍工资,有的主张加班工资,有的主张未休年休假的工资,在一些所谓的“军师”的引导之下,往往“狮子大开口”,给用人单位造成很大的压力。有些用人单位也不轻易妥协,因为一旦有的员工通过劳动仲裁成功要到高额赔偿,那么会导致很多员工进行效仿,对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很多企业往往在解除劳动合同中很多的细节问题没有重视,导致最后经常被劳动仲裁或法院认为是违法解除。有时一招不慎,就会让企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在解除劳动合同中,严重违纪解除的情形是最为常见的,在劳动法二十五条(二)和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二)中都做了相关的规定,在这两个条文中,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需要熟练掌握的就是这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其他情形遇到的情况较少,试用期中,劳动争议的相关风险还不是很大,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其实操作难度非常大,重大损害也很难界定,碰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一般都会将其并入公司的规章制度,最后采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解除,对于双重劳动关系,其实也可以用规章制度加以防范。所以说,严重违纪解除对于企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是适用范围较广的,但是其中仍然有很多操作风险值得注意。而且解除劳动合同是一个体系化的内容,需要专业律师来进行完善,每个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力也有所不同,完善解除劳动合同的体系是企业急需的,无论从实体上还是从程序上都有很多值得注意的地方,在本文中,笔者将抛砖引玉,重点说说因员工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取证方式和技巧。

现在经过长期的普法教育,以及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也在增强,他们很多时候会采用一些方式来应对企业对他们的处理,有些处分通知书他们拒不签字,甚至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也拒绝签字,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有较高的取证技巧和方法。这样到了劳动仲裁和法院中,即使劳动者百般抵赖,也可以用铁的证据将事实固定下来。

一、有条件的情况下在公司内部要安装监控并进行录音固定证据

有很多违纪的证据,若安装了监控,劳动者将很难进行反驳,在某劳动争议案件中,某公司以劳动者在上班时睡觉以及代打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庭审中并不承认上述事实,但是用人单位拿出了当时的监控录像,上面显示几点到几点,该劳动者在上班的过程中趴在桌上睡觉,而其他劳动者都在努力工作,代打卡也是门口的监控能够看到该劳动者打了两次卡,这样的铁的事实摆在那里,对于劳动者方面而言抗辩的空间就很小了,只能从员工手册制定的民主程序和公示的角度去抗辩,但是一般来说收效甚微。

对于一些员工不愿意在违纪处分单中签订的行为,可以以员工访谈录音或电话的方式及时固定证据,录音主要是询问员工是否存在相关的行为,以及对该行为的认识,录音一定要精炼问题,尽量不要说太多内容,录到想要的关键信息即可,有时,说的问题过多,反而会引起员工的警觉,从而突然改口否认了刚才所说的信息,导致录音变成了“无用功”。很多存在争议的事实,都可以通过录音的方式进行解决并固定。例如有些员工辱骂上级领导,就可以通过现场录音进行固定证据,因为在劳动争议中,若没有辱骂领导的相关直接证据,劳动者是很容易否认相关事实的,若通过录音的方式留存证据,将会使被裁判机关采信的可能性显著提升。

二、先让劳动者写情况说明或检讨书等再开具违纪处分单,以免日后发生争议。

劳动者出现一些违纪行为后,如果不加以固定证据,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直接给员工发违纪处分单,一方面会引起员工情绪上的强烈不满,而且另一方面,有的用人单位对违纪情节的把握出现一定的偏差。员工一方面以拒签违纪处分单进行对抗,另一方面,在有些劳动争议庭审中,劳动者往往会对违纪事实全盘否认,这样会直接增大了法院证据认定的风险,让企业败诉的概率陡然上升,所以在员工犯下错误时,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分最初要安抚员工的情绪,让他写个情况说明或检讨书、求情书等,在沟通中也可以跟员工说认错态度好的话可以从轻处理,一般来说,在发生事情的当天,员工还是不希望事态扩大的,也会采取一些措施希望减少处罚,在这种情况下,及时固定证据对未来一旦涉及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以有针对性的应对,对证据的固定也有很大的好处。如果遇到拒不肯写书面材料的员工也可以用录音的方式对员工的行为进行询问从而达到固定证据的目的。所以说,在对员工下达处分的通知前应想方设法获取相关的书面证据,让员工亲笔叙述违纪的过程是较为稳妥的方式。

三、要多注意员工的微信朋友圈以及其他社交工具以作为证据收集的线索。

有些时候员工的微信朋友圈和社交工具的内容也是重要的收集证据的线索,若有的员工向用人单位提供了病假单意图来休病假,但有时,从这些员工的朋友圈中却看出这些员工在国外旅游等。朋友圈等发布的内容有时往往会成为证据收集的线索,若提供的某些病假条与朋友圈发布的信息的时间和地点等存在重大的差异,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产生合理怀疑,然后着手进行调查。丁佶生与阿里巴巴一案经历了一审、二审到再审,其导火索就是丁佶生在以严重颈椎病为由请假后仍然到巴西旅游,既然生了严重的颈椎病还去巴西旅游,从生活常识来判断,坐很长时间的飞机都是不合理的,阿里巴巴也是通过调查丁佶生出国旅游的事实,从其采取的回避态度并认为规章制度没有限定休假地点等行为导致北京高院再审推翻了以往的判决。尽管本人对该案的判决结果不做评价,因为涉及到对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价值判断的问题,目前越来越多的法院都会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理性进行主观价值判断,但是从证据固定的角度上我们可以看出,对于一些泡病假或意图提供虚假病假单的员工可以通过朋友圈的一些蛛丝马迹来挖掘,然后对员工进行调查,从而挖掘员工违纪的证据从而固定下来。

员工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案件的高发区,涉及到员工违纪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是否充分,规章制度规定的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文是否合理,劳动仲裁或法院是否可以通过价值判断来处理此类问题,以及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及公示。这些问题都需要专业的律师来把握,劳动争议对于劳动者的职业生涯来说都是一个较大的插曲,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动争议的多发也会影响用人单位的的声誉和形象,特别涉及到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最近的蓝色光标就有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不仅通过劳动争议的途径,还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这样会给用人单位带来很大的压力。所以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聘请优质的精通劳动法的律师团队将有助于用人单位长期稳定的发展。


江苏吾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法律事务部负责人  杨真律师

杨真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师从著名劳动法专家董保华教授,曾在知名律师事务所及人力资源咨询公司任职,杨真律师善于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劳动争议,特别是一些特殊群体的劳动争议案件,例如飞行员跳槽纠纷、建造师挂靠纠纷及建筑工地工人工伤案件,均取得了上佳的代理效果。杨真律师担任数家企业的劳动法专项法律顾问,擅长为企业制定和完善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完善解除劳动合同和裁员的流程和体系,处理企业面临的各类劳动争议,均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杨真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华东政法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士,曾在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实习。现任江苏桥一律师事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无锡
  • 执业单位:江苏桥一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0220********07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公司法、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