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镇男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珠宝商入驻直播平台促销玉石被无故罚没10万元货款,本律师介入代理取得全面退赔并加罚利息的胜诉结果

发布者:李镇男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1日|分类:综合咨询 |164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某珠宝公司入驻某玉石直播平台期间,平台借故指责珠宝公司存为违规直播行为,粗暴作出罚没10万元货款、提前终止直播资格并没收保证金1万元等顶格处罚。珠宝公司经多番沟通索回无果,有意起诉直播平台,但又担心直播平台所指责的违规直播行为会否影响到索回10万元的罚没款,因为入驻合同中明确约定入驻商家如有售卖假货等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平台有权处以罚款10万元的处罚,并追究经济损失。珠宝公司找到本律师求助后,本律师仔细查阅入驻合同和罚款通知,认为平台作出10万元罚款的处罚缺乏合同依据,即便珠宝公司确实存在某种违规直播的行为,也不足以成为平台据以罚款10万元的合法事由,因此起诉要求退回10万元罚没款系珠宝公司的合理诉求,有较大几率能够获得法院支持。接受珠宝公司的委托后,经过本律师针锋相对的据理力争,一审取得全面胜诉,法院判决直播平台向珠宝公司全额退回10万元罚没款和1万一保证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律师点评】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直播平台作出10万元罚款的决定是否具有合同依据。本律师认为无论珠宝公司是否存在平台所指责的违规直播行为,均不构成入驻合同中约定的平台可以作出10万元罚款的违约条件,不足以支持平台作出10万元罚款决定的合法、合理事由。而一审法院亦支持了该观点,认为珠宝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应被追究的是“违约责任”而非“罚款”,平台作出房10万元的罚款缺乏合同和法律依据;同时认为罚款通知单上所称处罚规范亦没有明确载明其所指称的违规直播行为可以导致罚款10万元的后果,如果平台认为珠宝公司存在违规直播行为,可以另寻法律途径解决,最终作出支持珠宝公司诉讼请求的判决。

 【律师建议】

    现如今互联网电商时代中,很多平台的规则要么不够完善,要么对待入驻商家过于苛刻,入驻商家很多时候容易触碰了平台所规定的各种各样的管理规范,进而向本案珠宝公司那样,遭遇平台动辄作出的轻重不一的处罚。作为入驻商家,除了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履行合同之外,如果履行过程中遭遇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处罚和经济损害,完全可以循法律途径合理维权,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作为电商平台,也要首先注意平台的各种管理规范是否合理,在管理入驻商家过程中如涉及处罚或者追究违约责任,必须严格匹配合同约定,掌握确凿的证据之后方才作出解除合同或者追究违约责任的决定,以避免损害平台的声誉。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