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峰律师 09:00-21:59
江峰律师
潜江刑事辩护律师_潜江建设工程律师_潜江房产纠纷律师_潜江婚姻家庭律师
13307224488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购房合同中,不可抗力因素的定义

作者:江峰律师时间:2022年11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39次举报


作为购房合同中免责事由的“不可抗力”,一定要是符合法律明确规定的,不能凭自己的主观臆想去推定,否则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在现行房地产交易中,发展商通常将以下事项列为不可抗力条款下的免责事项:1、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2、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其实,发展商所述的这两种情况,依据法律的规定都不具备不可抗力的三个必备条件,即并非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简单地分析一下,在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和技术问题是开发商在建造房屋之前就可以预见的,即使是不能克服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建造房屋过程中自己所需要承担的风险,而不能将此风险转移给购房者。同样,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具有一定的程序性,开发商在最初总体规划时就应当可以预见批准与安装的期限,如果确实是政府行为而导致延误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开发房产过程中可以预见和可能要承担的风险,而不能将此风险转移给购房者。

江峰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34
  • 湖北江汉律师事务所
    • 执业34年
    • 13307224488
    • 湖北江汉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86.87%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次 (优于81.1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次 (优于85.8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047分 (优于78.0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4篇 (优于95.96%的律师)

    版权所有:江峰律师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93204 昨日访问量:6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