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该案,检察院指控涉案金额51491元,涉案次数11次,金额和次数均达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情节严重情形,检察院量刑建议3-7年。针对该案,辩护人从证据材料、案件事实以及人身危险性,同案公证处理(上游犯罪已判)等角度出发,提出涉案金额、次数以及是否知情等针对案件性质严重与否的辩护策略。最法院终法院采纳该案涉案次数辩护意见,并对被告人判三缓五的处理结果。
该案的办案心得除上述办案策略外,还应当给当事人做好疏通工作,不要在非正式场合和承办法官沟通案情,特别是当事人本人沟通。
另外,注意和承办法官的沟通方式,对于个别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的沟通,不同承办法官有不同认识,避免和法官认识分歧导致当事人被变更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