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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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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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

发布者:李小林律师|时间:2017年02月09日|分类:刑事辩护 |56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该案涉嫌故意伤害罪,造成一人重伤二级,一人轻伤二级的损害后果。律师阅卷后,了解到该案卷宗有一定证据证明是对方蓄意伤人,同时由证人能够证实蓄意伤人是受到案外人指使,已经追究本案对方寻刑滋事罪的刑事责任。

  结合该案嫌疑人一直处于被羁押状态,对案外人指使行为进行调查必然延长案件侦查期限,不利于保障嫌疑人的自由的务实角度出发,本案仅就卷宗中现有的证据材料进行正当防卫辩护。

  律师进行正当防卫辩护,法院按照防卫过当进行判决。需要说明的是,防卫过当仅是防卫程度失当问题,律师在辩护时按照罪名无罪辩护,量刑轻判的梯度辩护策略( 也就说最好认定正当防卫,即便 程度过限,也属于防卫过当,能够从轻或减轻处理)进行有效辩护,取得较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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