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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道雄律师
执业资质:1350220**********
执业机构:福建众思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离婚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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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邹道雄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1100人看过
1、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的,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2、但目前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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