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珊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广东容林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诉讼怎样变更诉讼请求

发布者:杨珊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352人看过


离婚诉讼过程中,需要变更离婚诉讼请求的,需要在举证期限结束之前向法院提出来,提出新的请求就可以了但是变更得太多或者太大,法院可能会不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