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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珊律师
执业资质:1440120**********
执业机构:广东容林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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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杨珊律师|时间:2020年12月04日|分类:婚姻家庭 |370人看过
公司股权可以继承。不同性质的企业性质规定不尽相同。
1、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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