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们不能切身体会到,你的亲人被羁押在看守所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但我们听到一位家属说过:现在都不愿听到别人提起被羁押在看守所的亲人,甚至自己无意间想到都会难受很久。这种感受,我们清楚地知道。
现在就您担心的事情大致介绍如下:
一、关于会见
根据《看守所执法细则》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近亲属、监护人会见,应当由办案机关办理审批手续。通俗点说就是:假如你的亲人案子还没有了结,看守所是无权同意你与他(她)会见的,如需会见必须经过办案机关审批同意。在一般的案件里,辩护律师与在押人员的会见是不受限制的。
二、 关于强制措施的期间
取保候审 | 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
监视居住 | 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 |
刑事拘留期间 |
公安侦查的案件 | 一般不超过10日 |
案情重大、复杂的不得超过14日 | ||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超过37日 | ||
检察院对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先行拘留期限 | 10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日至4日 | |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 一般14日;特殊17日 |
三、关于送钱送物
很多家属都和你一样,知道自己的亲人被关进看守所以后,第一件事就想到他(她)在里面过得好不好?在里面没钱的话会不会饿肚子?会不会冻着?
在这里,我们想说的是,看守所的饮食和睡眠都是有保障的,看守所对在押人员提供的一日三餐、热水和棉被等物质保障都是免费的,即使你不给他(她)存钱,他(她)也不至于在这里挨饿或挨冻。其次,根据相关规定,结合目前当地消费水平,每位在押人员在重庆每月可消费的资金上限是五百元,所以,你每个月给他(她)存的钱如果超过五百元的话,他(她)也没处去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