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09:00-21:59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武汉离婚律师,丁嫣律师团队,湖北武汉婚姻家庭律师,武汉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武汉遗产继承律师,湖北武汉子女抚养律师
15927423984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一)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21年12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15次举报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一)

如今社会中,财产分割一向是离婚焦点,虽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也不一定就是五五开,所以今天主要跟大家说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五个基本原则

第一,协商处理原则离婚的时候,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协商一致是原则,不能由一方擅自决定。这点尤其体现在协议离婚中,就算对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只要你们是平等协商自愿作出的决定,也是可以的,法律也会支持你们的选择。而且离婚协议一般不能反悔,除非在离婚后年内有证据可以证明是被欺诈、被胁迫的。

离婚诉讼中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也调解,之前也跟大家讲过调解离婚的优点,有想法的可以去翻一翻之前的文章。

第二,男女平等原则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都是享有平等的所有权的,以及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对于有些全职妈妈而言,就算婚后都是老公赚钱,也不能忽略你对家庭的付出,他说的“都是我挣的,跟你一分钱都没关系”这种言语都是不对的。

因此离婚时,我们可以要求分割他婚后创造的共同财产,这也某种程弥补了女方作为弱势方的损失


丁嫣婚姻家事律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3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 执业13年
    • 15927423984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1.61%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69次 (优于99.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52次 (优于99.2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9206分 (优于99.7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510篇 (优于99.96%的律师)

    版权所有: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981494 昨日访问量:399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