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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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造身份证件罪既遂处罚标准

作者:陈俊兰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20次举报
2022-04-28


一、变造身份证件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1、伪造、变造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伪造证件罪是否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

1、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伪造身份证件的情况一般是一个团伙,还有设备进行伪造,伪造身份证件达到了一定的数量的那么就会构成情节严重处罚会更加严重。

以上摘抄自华律网

内蒙古资深律师陈俊兰,执业10年以上。擅长业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工伤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案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 执业单位:内蒙古大法扬(磴口)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50820********6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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