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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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坐副驾驶也可能被判刑

发布者:赵国辉律师|时间:2020年10月14日|分类:刑事辩护 |701人看过

关于酒驾的那些事——酒后坐副驾驶也可能被判刑

 

案情摘要

被告人蒋某是一家KTV的工作人员;另一名被告张某当晚和朋友晚饭时喝了不少酒,之后仍然驾车载友来到蒋某所在的KTV继续娱乐。其间,在场人员开怀畅饮,好不开心之后蒋某便提出由她开车送张某回去。张某便将自己的车钥匙交给了蒋某,并由蒋某驾驶该车搭载张某等人离开KTV。于是,饮酒后的2人怀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不就蒋某醉意上头,汽车撞上马路中间的护栏,随后被交警查获。

裁判要点

经鉴定,蒋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206毫克/100毫升,构成醉驾。事故造成护栏损失2100元。归案后,被告人张某蒋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庭审中认罪。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被告人蒋某大量饮酒,仍将自己的汽车交给蒋某在道路上驾驶,蒋某和张某的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中共同犯罪的理论,在明知他人犯罪的情况下,提供工具的行为属于帮助犯,可成立共同犯罪。

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张某、蒋某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不过,两名被告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以上判决。

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共同犯罪情形

一是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二是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提醒广大车友:

●不要向醉酒的人员出借车辆,不向驾驶员强行劝酒,不要指派、胁迫醉酒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此外,危险驾驶罪还有多种情形,比如追逐竞驶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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