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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随意丢弃烟头引发森林火灾被判缓刑

发布者:刘金凤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911人看过

六旬老汉席蓝在干农活时,将未熄灭火的烟头随意丢弃在茅草里,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92亩,事后,席蓝取得被害人谅解。近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席蓝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4年1月24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席蓝来到自家位于奉新县赤岸镇徐家村的杨梅林给杨梅施肥。中途休息时,被告人席蓝将吸完烟后未熄灭的烟蒂随手丢弃在茅草中,不久,烟蒂将茅草引燃,被告人席蓝立即进行扑救,但火势已不受控制,最终引起森林火灾。

经鉴定,此次有林地过火面积为92亩。被告人席蓝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取得山林所有权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席蓝违反野外用火禁令,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有林地过火面积92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但情节较轻。被告人席蓝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席蓝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综合被告人席蓝的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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