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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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职业精神是公正的灵魂

发布者:刘金凤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1589人看过

  文化淬炼民族精神,文化凝聚奋斗力量。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将文化定位为兴国之魂。法院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引导和传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着重要作用。人民法官在受到法院文化熏陶感染的同时,也履行着法院文化建设者和推动者的职责。其职业精神既源于法院文化的涵养和培育,又丰富和锤炼着法院文化的内容。在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思想观念深刻变动、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健全、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尚有缺失以及案多人少矛盾持续、法官身心压力日渐增加等复杂背景下,大力培育法官职业精神,凝聚法院队伍,促进司法事业发展,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已经成为人民法院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法官职业精神不是朝夕间形成的,而是行业传承和历史积淀的产物,其产生于法律的约束和道德的养成,完善和发展于司法的实践过程,是调整法官意识行为的内在准则,并能够通过法官的意识行为作用于外在的司法环境。法官从接触法律、学习法律,再到取得司法职业资格,开始自己的执法办案生涯,期间从事的所有与法律有关的活动,都对其职业精神的养成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这里既有办案过程中自我学习、自我体悟、自我评价的结果,也有受到来自所在法官集体、律师、当事人等外在因素冲击而在价值观上不断塑造、反复、直至定型的因素;既有国家民族司法文化传统的传承,也有地域司法文化的相互渗透的影响。因此,人民法院应当有计划、有步骤采取各种举措,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培育和锻造法官职业精神。

  首先,加强理念教育,铸就法官职业灵魂。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法官队伍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但由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日益深入,社会各种文化思潮和价值观念的冲击,以及某些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的侵蚀,少数法官存在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社会责任感缺乏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要加强法官理想信念教育,明确前进的目标和方向。

  其次,加强职业培训,提升法官职业素养。崇尚公平正义是法官职业精神的重要内容。维护公平正义是法官职业的神圣职责。职业素养的高低决定着法官履行这一职责的水平。当前,既有一些法官实践经验丰富,但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也有一些法官法学理论功底深厚,但缺乏实践锻炼,使得法官队伍整体的司法能力与党的事业的要求、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审判工作的需要还不适应。为此,我们应把加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提升职业能力作为培育法官职业精神的重要抓手,引导法官将忠诚的信念外化为高超的职业技能,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

  再次,注重作风养成,强化法官职业意识司法权源于人民,只有用来为人民谋利,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尊重。中西方在文化背景、价值取向与政治需求上有本质差异,中国的法官履行职责不能局限于坐堂问案、消极等待,必须在执法办案每一环节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最后,健全管理机制,促进法官职业规范。法官的权威来自于严格规范、理性文明、公正廉洁的司法。培育法官职业精神,需要探索完善严密化、科学化、人性化的管理制度,引导法官由他律走向自律,统一司法行为,永葆廉洁本色色。

  总之,培育法官职业精神是法院文化建设中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既需要法学界的理论探索和智力支持,也需要司法界的实践创造和经验总结。我们相信,在各级法院的自觉培育下,在广大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法官群体所特有的职业精神一定能为人民法院各项司法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更加强大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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