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凤律师

  • 执业资质:1291011**********

  • 执业机构:上海胜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压力锅熬粥被烫伤 起诉商家厂家索赔偿

发布者:刘金凤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人身损害 |901人看过

在商场购买一个压力锅用来熬粥,粥从锅里喷出来将当事人烫伤。为维护自身权益,当事人将压力锅的销售商和生产商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2010年5月,原告杨女士在怀柔区某大型商场购买了一个电压力锅。不久,压力锅的压力阀出现问题,经销售方维修后又继续使用。2011年7月,杨女士使用该压力锅熬粥,熬好后2个小时拔掉电源,当杨女士准备打开锅盖时,粥突然从压力锅内喷射出来将其烫伤。经医院诊断,属于5%浅二度烫伤。杨女士遂将销售方怀柔区某商场及生产方佛山某电器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之中。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