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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品牌销售给排水管判刑+罚金

发布者:刘金凤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992人看过

假冒名牌产品销售PVC给排水管材,这样违法的事还是别做,虽然赚了钱但违反诚信非法经营会受到法律惩罚的。近日,安徽五河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并处罚金40000元。

常有才家住凤阳县农村,是个初中文化的个体工商户。2014年4月至6月,他将凤阳县某公司生产的PVC给排水管材,假冒上海某品牌PVC给排水管材,推销给五河县一建筑工地3名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商,销售价值共计52246元。6月18日上午,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建筑工地进行日常检查,当场发现端倪,扣押不同型号的假冒上塑牌PVC给排水管材1261根,并拍照取证。7月22日,常有才主动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常有才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被告人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目前40000元罚金已缴纳。作者: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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