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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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孩子户口嫁姐法院最终判离婚

发布者:刘金凤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898人看过

为了能让妻子妹妹的孩子顺利到北京上学,张先生与妻子王女士办理了假离婚手续,并与“妻妹”注册结婚。现王女士的妹妹起诉要求与“前姐夫”离婚,却遭拒。这起假离婚、假结婚闹剧终闹上法庭,今天记者从海淀法院了解到,双方被判决准予离婚。

海淀法院审理查明:王女士与张先生原是夫妻关系,并育有一子。王女士的妹妹与前夫育有一子,双方于2010年7月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王女士的妹妹为了让孩子的户籍迁入北京,找姐姐、姐夫帮忙。为了符合北京市的户籍管理的规定,张先生与王女士于去年3月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然后,又与王女士的妹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张先生并未与王女士的妹妹在一起生活,王女士妹妹之子的户籍也没能迁入北京。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王女士的妹妹与张先生虽系自愿登记结婚,却是为规避国家有关户籍管理的规定,达到为孩子迁移户籍的目的,并非以感情为基础,且双方登记结婚后亦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这种婚姻关系若继续维持,有违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最后,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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