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情形不属于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8)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