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博芳律师

  • 执业资质:1131020**********

  • 执业机构: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股权纠纷工程建筑法律顾问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最终获赔135万元

发布者:高博芳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679人看过

案情简介:被告人因琐事将受害人打伤,鉴定为轻伤。接受受害人委托后,通过印卷、分析案情、申请伤情重新鉴定、伤残鉴定等,最终鉴定为重伤,被告方积极与受害方调解,最终获赔135万元。

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xxx、xxx等故意伤害申请人致申请人人身伤害的伤情重新鉴定。

事实和理由

xxx、xxx故意伤害一案,已由xxx市人民检察院于xxxx年xx月xx日向贵院提起公诉。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被xxx、xxx等人殴打,遭受严重伤害,于xxxx年xx月xx日经xxx市公安局法医损伤检验鉴定室鉴定为轻伤,经过三个多月,申请人的伤情后果愈发严重,后遗症状愈发明显,为使审判客观公正,惩治犯罪,现申请人向贵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请法院安排鉴定事宜。

此 致

x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xx-xx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