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借贷的违约责任条款有没有效力
没有效力
企业间的借款合同中约定,"本协议书约定之违约责任为借款方真实意思表示,无论何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条款被确定无效等),借款方均承诺按该条款执行。"违约责任约定是"每日借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这个条款有效吗 借款方除了返还借款,还应给付每日借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吗 不给违约金的话是否承担相应借款的孳息呢 孳息标准呢
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章收入处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
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主合同无效,作为违约责任的从合同也就随之无效!不应承担违约金,更不用说借款孳息!
《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条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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