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类案件是继电信诈骗类案件后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一种新型犯罪形式:嫌疑人通过网络大肆发布出售进口设备的虚假广告,并通过购买点击率等方式提升公司在网络上的排名,以此蒙蔽客户。同时,经常采取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缩短进货周期的方式来吸引客户,最终达到诈骗目的。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骗子公司以“可以出具发票”为由,要求客户向由其实际控制的第三方公司汇款。此类骗子公司一般会打出低价、折扣或者供货周期较短的旗号吸引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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