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实质性变更指什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所以一旦承诺人变更要约内容,就会产生一个新要约,而不再是一个承诺,故也就不存在对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的说法。另外,若是承诺人对要约做出的是非实质性变更,且要约人接受,邀约中也没有禁止受要约人不得对要约作出任何变更的情况,则该承诺有效。
实质性变更要约的情形包括: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法、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承诺的实质性变更的后果
根据《合同法》第30条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即原要约人和原受要约人身份对调,产生了一个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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