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吟律师团律师
专业刑事、拆迁、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咨询电话13656694889
18868800420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危害结果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吗

作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0年05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34次举报

危害结果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吗

危害结果不一定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

危害结果作为犯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之一。当危害结果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时,如果行为没有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就不成立犯罪,过失犯罪便是如此。

但由于危害结果并非一切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故当危害结果不是构成要件要素时,危害结果是否发生便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例如,抢劫行为没有取得财物、没有致人伤亡时,仍然成立抢劫罪,只不过是预备、未遂或中止罢了。

二是区分犯罪形态的标准之一。不管人们以什么标准区分犯罪的既遂与未遂,但可以肯定的是,在通常情况下,只有发生了危害结果时,才可能成立犯罪既遂。

危害行为一定是所有犯罪的必备要件 ,这没有疑问。按照现行刑法 ,犯罪可分为结果犯 行为犯 危险犯 。 行为犯,是指只要实施了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基本构成要件行为就为既遂,而无须发生特定的犯罪结果或有该犯罪结果发生的法定危险的犯罪类型。

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结果犯 ,是不只有其犯罪行为的发生,其犯罪行为的既遂还要求有一定的结果发生。如盗窃罪。 危险犯 ,实施了刑法


龙吟律师团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4年
  • 18868800420
  •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91.65%的律师)

  • 用户采纳

    39次 (优于96.5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53次 (优于98.2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47525分 (优于99.9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2056篇 (优于98.63%的律师)

版权所有:龙吟律师团律师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1510132 昨日访问量:17214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