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强制拆迁有四个原则,分别是:土地征收权的运用限定在公共利益的范围之内;征收的程序必须公开、透明,让民众广泛参与,与民众进行充分协商;必须根据市场定价的原则进行补偿;强制拆迁必须通过司法程序决定。
1、程序: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
2、强制拆迁需要的材料
(1)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笔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货币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货币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货币补偿资金的监督使用证明;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集体土地没有市场价,征收时如何补偿?
农民和政府可协商形成补偿价
在发布会结束后,陈锡文接受本报采访时进一步表示,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征收有所不同,国有土地征收房屋,集体土地既有房屋也有农田,但这些原则都应当体现出来。
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征收一个重要的区别为,国有土地是经过国家垄断的土地一级市场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而集体土地不能进入土地一级市场直接交易,从而带来集体土地没有市场价的问题,那么征收时如何补偿?公共利益征收补偿,完全可以通过农民和政府的协商、谈判形成补偿价格,从而形成一个“事实上”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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