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层股权结构即同股不同权,是与传统的同股同权的一元制股权结构相对应的股权结构设计模式。其通常指上市公司发行A、B两类普通股,两类普通股具有相同的利润分配请求权等经济性权利,但是B类普通股附着数倍于A类普通股的超级投票权。
双层股权结构契合现代公司治理需求。
1、维持高效决策。在一股一权模式下,公司治理所需要的投票权依据股份的数量而平均分配。但是,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当前,公司治理、公司决策等事项越来越需要专业化的能力和智慧的市场眼光,。双层股权结构让有决策能力和决策偏好的股东把握高数量的投票权,这实质上是一种“精英治理”模式,使得影响公司重大发展方向的决策得以顺利且及时的作出,这对于决策效率的提升是极为明显的。
2、提升治理效能。
双层股权结构下,创始股东的投票权不会随公司融资而逐渐被稀释,创始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往往更具热情,创始股东对公司的优缺点也更为熟悉,创始股东把握多数投票权利于公司制定长远的发展战略。
双层股权结构下突破了传统的“资本多数决”公司治理模式,赋予了公司创始人更高比例的投票权,有利于公司创始人对公司控制权的维持。
双层股权结构的弊端是削弱了公司治理的内部监督机制。双层股权结构剥夺了普通股股东在选举董事等公司重大决策上的决定性权利,公司创始人持有的超级表决权股使得其可以控制董事会的选举,并决定公司的管理层。这样,董事与管理层便形成利益一致的团体,削弱了董事会的独立性及其对管理层的内部监督功能,造成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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