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可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它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而办理登记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收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可以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等,再缴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之后办理过户手续,这时候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契税,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卖双方或一方因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要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过户手续办好之后,买方可以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商品房购销合同》、《墙界表》、《面积计算表》等。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就能领取房产证。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棚户区住房五年内不能买卖。
1、棚户区改造的住房,属于安置房性质,此类住房不允许买卖,无法办理过户。
2、这样的住房需要房主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房主名义的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之后,此时住房为正规商品房,就可以自由买卖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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