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债权出让人):
乙方(债权受让人):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债务人某某公司拖欠甲方款共计元未还(相关债权凭证附后)。
二、现甲方将以上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等等。
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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