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彦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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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黑龙江庆大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侵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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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注意事项

发布者:詹彦平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离婚 |878人看过

1、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要格外慎重。

2、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慎重对待子女的抚养问题,要思量考虑。

3、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4、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

登记离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双方当事人共同来提出申请;第二,双方均有完全行为能力;第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一致的意见)第四,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双方当事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及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双方协商不成,就需要诉讼离婚,建议律师参与,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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