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 卖 合 同
买方:____________ (以下称甲方)
通信及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统一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卖方 (以下称乙方)
通信及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统一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1、名称____________
1.2商标:
1.3规格
1.4型号:
1.5生产厂家:
1.6生产地:
1.7数量:
第二条标的物的质量标准
甲方应当对标的物的产品质量负责。
标的物的质量必须同时满足下列几项标准或要求:
2.1标的物的质量必须满足________________标准或者双方交易习惯所确定的标准;
2.2如果前款即第2.1条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存在或者无法确定的,标的物的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3如果前款第2.2条规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存在的,标的物的质量必须满足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4标的物应当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2.5标的物应当符合在其上或者在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三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
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双方约定选择第( )种交付方式。
a.由乙方在 年 月 日 前送至约定的交货地点。
b.由乙方代办托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c.由甲方在 年 月 日前自提。
2、双方约定欠款第1种或第2种方式交付货物的,乙方应将货物运送或托运至下列地点: 。
3、采取前款第一种方式交付货物的,应由甲方指定下列人员签收货物:a.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b.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如果前述指定人员拒绝签收的,视为甲方拒绝签收货物,乙方可以到约定的交付地点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交付或者提存,公证费或提存费用由方甲方承担。采取前款第3种货物交付货物的,承运人将货物送至约定的交付地点的,甲方应在签收后3天之内出具收货证明并邮寄给乙方,否则乙方可以以托运单作为交付凭证。
4、乙方签收后未提出质量异议付清全部款项后7天之内由乙方开具发票,以邮寄方式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 验收:
在标的物的质量检验期间内,如果乙方通过检验或者使用发现甲方交付的标的物存在不符合本合同第1条或第2条规定的任何一项标准或要求的情形,那么应当认定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甲方应当对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承担责任。
标的物的质量检验期间:
1、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质量保证期为检验期间;
2、标的物没有规定质量保证期的,自乙方验收标的物之日起两年为检验期间;
3、标的物在检验之前不得使用,如果乙方在检验之前已经销售给第三人或者使用的视为质量合格。
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3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质量合格。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0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乙方已经支付部分货款(预付款除外)、确认欠款数额、使用标的物、出具对账单、要求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等视为甲方放弃提出异议。
第七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_;总价:_________
(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六的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应按照货款金额的日万分之6的标向乙方赔偿损失。
6、甲方如错填收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甲方违约的,除应按照前述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还应承担乙方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代理费、公证费、鉴定费等费用。
8、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送达条款:
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首部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所发出的信件,自信件邮政特快专递交邮后的第7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
3 本合同首部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居民身份证登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
4、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开户行银行账户: 开户行银行账户: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于____(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