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勇|时间:2021年03月13日|47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毛XX,男,1964年1月5日出生,汉族,住孝感市孝南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X,湖北XX律师。
被告:孝感市XX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XX,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蒋XX(曾用名蒋XX),男,1963年4月19日出生,汉族,住孝感市孝南区。
被告:舒XX,女,1973年5月29日出生,汉族,住孝感市孝南区。
原告毛XX诉被告孝感市XX公司、蒋XX、舒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毛XX于2019年12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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