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因涉嫌盗窃罪经侦查、审查起诉,于4月1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管宇律师前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为谢某出庭辩护。
开庭前,管宇律师认真了解案情,到法院查阅本案相关案卷,为开庭工作做了充分准备。谢某系初犯,具有悔罪表现,并且所盗窃赃物已完好返还。鉴于以上理由,管宇律师在辩护词中以最大程度维护谢某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请求法院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法庭最终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观点,判决杨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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