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滕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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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家庭离婚,抚养权怎么处理!!

发布者:徐滕敏律师|时间:2016年05月27日|分类:婚姻家庭 |897人看过

家庭离婚抚养权怎么处理!!

二胎的全面放开,身边的生育两个孩子的家庭也比较多。在二胎家庭发生离婚纠纷时,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该如何处理呢??

甲和乙结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儿子6岁,女儿1岁。后来甲、乙发生矛盾,慢慢起了争执婚姻出现了裂痕,最终起诉离婚。庭审中,两人对孩子的抚养权又产生纠纷。

徐滕敏律师解析: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2周岁以下的孩子在父母离婚时一般随女方生活。离婚时,孩子的健康成长环境,以及孩子平时的生活学习方式是考虑抚养权归属的主要因素和基本原则。

法律是这么规定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等等。

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建议:尽量不改变孩子原有的生活环境要考虑孩子的感受。

孩子从小在一起长大,已经习惯互相陪伴成长,如果因为父母离婚强行将他们分开,并不利于他们健康成长。离婚时,法官会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原则,尽量不改变他们原有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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