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买家以860万购买南山一小区房产,合同签订后2天,卖家因债务被他人申请法院查封了涉案房产,买家起诉卖家违约,诉讼请求:一解除合同;二退还定金;三赔偿违约金20%;法院审理后全部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
案例2:双方签署协议以580万购买福田区一房产,合同签订后,卖家毁约,以中介未按照约定支付托管定金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买家起诉卖家违约,要求一解除合同,二退还定金,三赔偿违约金20%,法院审理后全部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
案例3:双方签署协议以230万购买龙岗区一房产,在做了资金监管后,卖家毁约并把房产过户到卖家夫妻双方名下,买家起诉卖家夫妻二人违约,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原告所有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