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作为该项改革在中央企业的落实文件,《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落地在即。
国务院国资委表示,根据《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的要求,《办法》进行了多项创新,丰富了工资与效益挂钩的内涵,在坚持工资与效益紧密联动的基础上,探索工资总额分结构管理,企业可以确定一定比例的工资总额,与所承担的特殊任务和公益性业务完成情况挂钩。对纳入落实董事会职权等改革试点企业,可以探索实行“一企一策”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