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侯健康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侯健康律师|时间:2018年04月24日|分类:网络法律 |486人看过
4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下称《规范》)。
《规范》明确,测试车辆应当遵守临时行驶车号牌管理相关规定。未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上路行驶。同时,《规范》明确,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测试驾驶人进行处理。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