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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交所就“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细则征求意见

发布者:侯健康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9日|分类:金融证券 |474人看过

两交所就“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细则征求意见

SSE and SZSE Seek Opinions on Their Own Compulsory Delisting Rules for Serious Violations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均截止于49日。

其中,上交所的征意稿体现了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依法从严要求,包括:严肃处理上市公司在首发上市或者重组上市中的欺诈发行行为、坚决清出通过年报财务指标造假规避退市的上市公司、依法处置司法判决与证监会行政处罚查明的各类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行为、最按从严原则优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程序机制等。深交所的征意稿完善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实施标准与程序,提高规则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明确上市公司存在六类重大违法情形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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