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明确税收协定执行若干问题
SAT Provides Clarity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ax Treaties
近日,国税总局发布《关于税收协定执行若干问题的公告》(下称《公告》),自4月1日起施行。
《公告》对税收协定中常设机构、海运和空运、演艺人员和运动员条款,以及合伙企业适用税收协定等有关事项作出进一步明确。其中,关于合伙企业适用税收协定问题,规定了针对合伙企业设在中国境内的情形、针对合伙企业设在中国境外的情形、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合伙企业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问题等三方面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