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就修订《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SAT Seeks Opinions on the Revised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Whistle-Blowing on Tax Illegalities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3月1日。
《征求意见稿》重新明确了举报中心接收检举事项的范围,细化了对检举人的答复环节,增加了税务机关(举报中心)对实名检举人提供的检举事项处理环节的答复。《征求意见稿》规定,举报中心收到检举事项后,应当及时审查,有“检举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及其他法定途径解决的”等3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