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对《边境贸易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AQSIQ Seeks Opinions on the Measures for the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Inspections and Quarantine Tests for Border Trade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发《边境贸易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2月21日。
《征求意见稿》共6章33条,适用于边民互市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征求意见稿》明确,边境贸易进口商品,应当在入境口岸、边民互市点实施现场检验检疫。边境贸易出口商品,应当在商品生产地、商品集散地或者出境口岸实施检验检疫。《征求意见稿》提出,对边境贸易进口商品,可以实施单证审核、现场查验、实验室检测等合格评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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