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F Issues the Interim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Agencies for Government Purchases [2018-01-12]
日前,财政部印发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通知》明确,代理机构的名录登记、从业管理、信用评价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工作。同时,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