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征意 [2018-01-18]
SIPO Consults Public on Measures for the IP CertificationManagement [2018-01-18]
日前,知识产权局发布《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1月23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认证机构不得从事与其认证工作相关的咨询、代理、信息分析等知识产权服务以及产品开发和营销等活动,不得与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委托人在资产、管理或人员上存在利益关系。《征求意见稿》明确,被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失信主体名录的认证委托人,认证机构不得向其出具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