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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言正道是沧桑 人间自有真情在

发布者:杨宗伟2016年03月20日746人看过举报

谁言正道是沧桑   人间自有真情在

杨宗伟律师   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  

一、案情简介

   2011年6月15日,茹某驾驶某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沿临黑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临黑路与环宇大道交叉口时,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情况下,进入路口前未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与沿环宇大道由北向南行驶的受害人李某之父驾驶的某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相撞,又与沿临黑路由西向东行驶的朱某驾驶的某号牌的轮式拖拉机发生碰撞,后受害人李某之父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茹某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后经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茹某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律师代理维权参与诉讼

   承办律师询问受害人李某后,得知其是死者唯一在世的直系亲属,其家庭经济状况不佳,属城镇低保户,就建议其去申请法律援助,并表示愿意承办此案,后又得知其之前因此案愿意向某律师支付九千元的代理费。接受新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及李某的委托后,认真查阅了相关卷宗,详细了解了案件相关情况,得知死者去世后茹某除赔付其一万四千多元的丧葬费后,就未再赔付分文,但承保对方的保险公司有协商的想法。承办律师在与李某协商后,先与保险公司取得了联系,通过努力协商,保险公司将其应承担保险责任的十二万元一次性的赔付给了李某。又经多方努力,驱车找到了茹某在乡下的家。茹某家境也很不好,住的房子都是六七十年代建的旧危房,上有一双高龄的父母,下还有一对未成年的儿女,妻子也只是靠打工维持生计,对赔偿受害者茹某家人实在是有心无力,并已做好了服判的心理准备。死者是城镇居民,仅医疗费用就花了五万多元,再加死亡赔偿金等最终应由茹某赔偿的就可达十四万多元。在第一次与茹某父母商谈时,茹某母亲总是在一旁哭泣,通过努力协商,茹某家人答应再赔偿现金三万元,但李某不答应;第二次去茹家,是在通过中间人得知茹某家人有意以其名下的集体内部成本价购买福利房的指标赔偿的情况下去的,但是茹某家人也不是太明白这个指标具体是怎么回事,承办律师在茹某家人的陪同下到有关单位详细了解了有关情况,并认真详细的向双方做了有关说明;李某得知相关情况后最初表示不能接受这个赔偿方案,宁肯不要茹家赔偿也要要求重判,在承办律师向其耐心说明了案件性质、目前的客观情况及相关风险后,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茹某家人代茹某向李某赔偿现金三万元,并将指标无偿转让给李某,李某不再追究茹某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对茹某表示了谅解;在第三次去茹某家时,其家人最终将筹到的三万元现金交到了李某的手上,并在承担律师的指导下办理了相关手续。

三、案件结果

通过承办律师的多方努力,李某与茹某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向法庭表示已谅解茹某,并希望对茹某从轻处罚。最终法庭对茹某判处了缓刑。李某对承办律师的工作及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给予了高度评价茹某的家人也对承办律师所做的工作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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