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男友情义薄 善化纷争促和谐
杨宗伟律师 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
一、案情简介
2010年3月27日,原告李某由福建老家返回新乡市内,发现自己与同居男友王某所共同经营的小吃店被被告乐某于2010年3月20日非法占有并由其弟日常经营,后经交涉被告乐某告之该小吃店是从原告李某的同居男友王某处受让所得,而同居男友已不知所踪,多方联系也不得其踪。
二、律师代理维权参与诉讼
承办律师接受原告李某委托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后,以侵权为由向被告乐某提起诉讼,被告乐某在接到诉状后向原告李某打电话表示自己已退出该店的经营,并请原告李某回来继续经营,但原告李某携家人从老家回来接手时,发现该店已由其同居男友王某经营,双方当及发生争吵;经进一步调查得知,原告李某与其同居男友王某同是福建人,两家的村子相邻,经人介绍定婚后一起到新乡开店,并共同经营且共同生活,今年原告李某因宫外孕回老家做手术,不幸双卵巢摘除终身失去了做母亲的机会,在这人生际遇之际,同居男友王某没有去安慰也罢,却将其抛弃,还将共同经营的小吃店在不通知原告李某并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转让后失踪了,原告李某及其家人多次努力通过多方联系王某都不得其踪,所以原告李某及其家人的怨气很重,如果不能达到正确的疏导,将影响案件的审理及判决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承办律师根据以上情况,在依法充分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同时,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的给原告李某及其家人做了思想工作。
三、案件结果
通过承办律师的多方努力,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原告李某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王某赔偿原告李某一万五千元,原告撤回了对乐某的起诉。原告李某及其家人对承办律师的工作及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