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一个对常人而言神秘又陌生的职业,人们了解法医,通常是通过文艺作品的方式来知晓法医的工作。无论是《大宋提刑官》中“长驱鬼魅不休战”的宋慈,还是《法医秦明》中经常随刑警勘查现场的秦明,亦或是《Unnatural》中接受委托进行尸检查明死因的三澄美琴,这些文艺作品通过其刻画的人物形象给观众代入了法医的概念,法医,好像就是会与尸体打交道,通过尸检查明死因,从而为侦查提供方向与线索,为刑事诉讼提供证据,但事实是这样吗?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湖北的刘良法医就给人展示出了作为法医的另一面。
刘良教授,医学博士,主任法医师。现任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湖北省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国家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能力验证技术专家。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良教授亲自主持或参与湖南湘潭的黄静案的复核鉴定、武汉理工大学程树良教授案、安徽淮南谢佩银案等,引起很大反响,为推动司法鉴定改革过程发挥一定作用。2009年,他带领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2012年被评为湖北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12月,被评为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
2月16日凌晨3时许,全国第1例新冠肺炎逝世患者遗体解剖工作在武汉金银潭医院完成,并成功拿到新冠肺炎病理。下午18点45分,全国第2例新冠肺炎逝世患者的遗体解剖工作也在金银潭医院顺利完成,这两具解剖病理目前已被送检。而正是刘良教授团队承担了这两次解剖任务。
而少为人知的是,在此一个月之前,刘良教授就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呼吁对死亡病例进行尸检,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以至于到近期才进行了死亡病例的尸检。
在解剖死亡病例的过程中,刘良教授和他的团队也遇到了一定的困难。刘良教授说道,我国尸检主要有三个阶段,第一要家属同意,要有知情同意书。第二需要文件支持,否则无法执行。第三是对操作环境有要求,必须要防止解剖产生次生灾害,比如不能对空气、环境等造成污染,另外对解剖人员要有防护。目前来看,知情同意书相对来说并不困难。文件的问题可能有点麻烦,虽然有立法,但是实际上很多医院是不敢做的,临床医生也怕担风险。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刘良教授花费了很多精力,他向湖北省打了一个紧急报告,湖北省很快给了批复,但没有下发正式文件,因为没有负压的尸体解剖室,担心产生立法上的问题。
而据目前所知的情况,我国目前只有一个尸检解剖室是达标的,用于非典时期。但多年没有发生重大传染病,尸检室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目前的状况是差解剖的硬件设施。针对污染问题要有对策,比如说在双层的尸体袋里面解剖,不让血流出去。可能在开颅的时候会有骨粉,那么我们就在头上套上塑料袋,在塑料袋里面操作,这些事情是可以避免的。人员方面,需要有一个熟练的操作者穿着防护服进去。所以问题的核心就在于文件和场地。
在国外,对于这样的传染病防治是需要法医介入的,但在国内,因为这是卫生防疫方面的工作,法医不需介入。但因为法医有处理相关问题的经验,刘良教授认为在抗疫过程中应当发挥出自己的力量,要有担当,让其他人少受被感染的风险。
法医的基本任务是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接受委托,应用自然科学技术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对相关人体及成分或其他材料进行检查、检验、分析,作出客观、科学的鉴定报告或结论,为澄清事实或揭露犯罪提供线索,为刑事及民事案件的审判等提供证据。但是在疫情面前,刘良教授既有医者的仁心,不辞劳苦,不惧危险,解剖死亡病例,以尽快做出病理的分析结果;又有法律人的睿智,早早的呼吁进行尸检,同时对于之后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有着自己的建议。这样的悲悯情怀,这样的专业精神,无论是医者,还是法律人,亦或是普罗大众,都应该为之钦佩,更应引之为学习楷模。
在疫情面前,医护人员舍生忘死,在一线奋战,刘良教授作为法医,也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为防治疫情做出着自己的贡献。而我们法律人同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光发热。公安干警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在“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厥功甚伟;各级法院、检察院立足本职,及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典型案例,对涉疫情的案件依法从快办理,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广大律师在疫情期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捐款捐物、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助力疫情防控措施的有效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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