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建立合同纠纷处理的有效机制,纠纷处理不当,导致单位利益受损;
(2)未收集充分的对方违约行为的证据,导致单位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处于举证不力的地位;
(3)为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能导致单位应享有的利益受损。
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发生的合同纠纷,应当明确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及相关审批权限和处理责任,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批准,相关经办人员不能做出实质性的答复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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