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石玉宏|时间:2020年12月30日|96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XX与被告石家庄市裕华区某专业合作社、石家庄某科技有限公司、XXX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石玉宏律师提出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石家庄市裕华区某专业合作社、石家庄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原告承包费128000元,并按年收益6%赔偿损失,判决被告XXX对被告石家庄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讼请求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规定,判决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