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玉宏律师网

律师业务:自2006年10月起从事民事法律事务,2008至2009年底参与三鹿破产清算。

IP属地:河北

石玉宏律师

  • 服务地区:查看服务地区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5:00-23:59

  • 执业律所:上海兰迪(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1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231159776点击查看

XX与石家庄市裕华区某专业合作社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石玉宏|时间:2020年12月30日|96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XX与被告石家庄市裕华区某专业合作社、石家庄某科技有限公司、XXX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石玉宏律师提出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石家庄市裕华区某专业合作社、石家庄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原告承包费128000元,并按年收益6%赔偿损失,判决被告XXX对被告石家庄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讼请求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原告XX将涉案土地(无管护房)返还被告石家庄市裕华区专业合作社、石家庄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石家庄市裕华区某专业合作社、石家庄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返还原告XX剩余天数(15年*365天-自2013年1月31日起至承包土地返还被告合作社、丰润XX之日止的天数)的承包款(128000元/15年/365天*剩余天数);XXX对上述承包款的返还承担连带责任。
  • 全站访问量

    1300175

  • 昨日访问量

    1642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石玉宏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