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的转让是指债权享有人通过与受让人(第三人)协商一致,将自己依法享有的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受让人(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
一是债权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又称让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和受让人(第三人),按现有法律规定,债务人不是也不可能是权利出让的当事人。
二是债权转让是权利人出让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即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必须是合法取得的。
三是债权的出让是一种处分行为,是债权人将自己享有的权利的部分或全部出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四是第三人在取得债权后,可享有与此有关的从权利。
五是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
六是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
债权转让的条件
一是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二是债权的出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是出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是必须有出让通知。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出让的。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出让的。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出让的。
如果你所接受的债权不具备上述三种情况,那么,这个债权是可以出让的。
11年 (优于71.35%的律师)
6次 (优于88.34%的律师)
6次 (优于91.96%的律师)
3696分 (优于90.09%的律师)
一天内
2篇 (优于96.67%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