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维喜律师
韩维喜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35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辽宁-沈阳执业13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被逼写下的天价分手费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作者:韩维喜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9次举报

在被逼迫情况写下的欠条没有法律效力,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要看对方是否能举证证明确实欠条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写的。对于呈交给法院的证据,法官会辨别真伪,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对证据本身的检验外,法官的主观判断也是决定判决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自由心证。自由心证(在我国又被称为内心确信制度)是指法官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内心的良知、理性等对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进行判断,并最终形成确信的制度。自由心证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随处可见。


在没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该欠条究竟能否成为有效的证据,其实就取决于法官的主观认定。如果本案的审理即将结束,法官还没有作出判断,则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要证明相应的事实。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该欠条是自己受胁迫写下的,则该欠条无效,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会被驳回;如果不能证明,就要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


相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法典》

第五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韩维喜律师,现任辽宁博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韩律师一贯的宗旨。韩律师多年来办理过...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沈阳
  • 执业单位:辽宁博雅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210120********16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